viernes, 17 de octubre de 2008

帝國基礎──鄉官與鄉紳 王霜媚

帝國基礎──鄉官與鄉紳
王霜媚

春秋戰國後出現了統一帝國,地方如何與遙遠的皇帝及其政府有一體的感覺,鄉官,即統一帝國下地方鄉里社會所推出具有半自治性的民官,在秦及漢初,鄉官指的是三老、孝悌、力田,其作用在勸導鄉里,助成風化,三老更是鄉里社會自治的中心人物,鄉里內秩序維持端賴父老、三老,而有秩、嗇夫能否順利徵調賦稅,亦看三老是否協助,但三老勢力僅限於鄉里,三老不在帝國官僚系統之內,雖有職事,並不受祿,但有印章已表示其身分,是鄉里民意的代表者,因此稱為鄉官。
東漢末、魏晉南北朝為統一後的分裂時代,地方行政多為地方勢力所左右,及至曹魏九品官人法的創立,三老轉為八品小吏,此時戰爭頻繁使得人口流動,傳統的鄉制也隨之破壞,東晉南北朝地方上出現了名望之家,把持地方社會,而當時清談轉而成為一種人物評價,是將選士的責任託付給中正官,這個中正官的性質類似人物評論家,他的評論須以鄉里的輿論為基礎,多少保持了鄉舉里選的餘風。
隋文帝時顯示了中央集權的趨勢,對於這類在地方上分割政府權力的鄉官,自然不能容忍,再開皇十五年便有廢鄉官之舉,除處理雜物的胥吏外全由中央派任,此舉不僅削奪了地方行政長官用人之權,也剝奪了地方人士參予地方政府的傳統,唐朝則繼承了隋的各項措施,繼續執行著中央集權的政策。
宋朝取士唯有依賴科舉,進士及第即成為社會上享有特權的官戶階級,他們是因科舉制度而興盛起來的,我們稱為士大夫階級,宋代的士大夫與鄉里宗族的關係並不密切。
宋以後,投考科舉不僅要投入更多的精力,也需要相當財力的支持,出現了以宗族或鄉里的力量來培養族中或鄉中優秀子弟投考,因此士大夫行動不在個人化,他們對支持他的宗族、鄉里或家族有道義上的回報責任,鄉里間對這些通過科舉的人稱為鄉紳,鄉身在地鄉里中得到一般平民的尊重,在地方政府外,形成另一股勢力,他們是皇權下受到特殊的特權分子,在消極方面要自我約束,不可成為地方蠧害,積極方面要能為鄉里社會謀福利,為民眾向地方政府請命,這種隨著科舉制度產生的鄉紳勢力,一直繼續到清朝末年科舉制度廢除後,才逐漸式微。

采風樂坊《東方傳奇-搖滾國樂》

采風樂坊《東方傳奇-搖滾國樂》

日期:4/25 pm7.00-9.00 東華演藝廳

樂團簡介:

Since1991一群音樂家思考著傳統的回觀與主體創發的可能性,進而保留傳統絲竹樂的精隨,從中發展新創作,成立了采風樂坊。

采風樂團以傳統樂器中最具代表性的六種樂器:胡琴、笛子、琵琶、古箏、揚琴和阮咸組成,主要是以絲竹為主,而這幾種樂器也在現代音樂中有極大的發展空間,創團至今,采風樂坊不僅在傳統音樂深入耕耘,更提供了當代作曲家另一個獨特的實驗空間。

未來采風樂坊仍會秉持立足傳統、迎向當代的理念,繼續提供一個優質的文化融合平台,呈現更廣闊且專業的表演,對采風樂坊而言,傳承不只是一個承續,而是傳統再次奔馳的新紀元。

觀賞動機:

本身對國樂相當的興趣,因此很想了解國樂融合現代的感覺,采風樂坊召集了國內年輕好手而組成的e世代夢幻團隊,搭配DJ混音及電音,演出搖滾版的經典曲目,另一方面對於演出的曲目也想聽看看新的詮釋方式,采風樂坊製做了包括國樂經典樂曲及采風樂坊年度大作「十面埋伏」的選曲,還有耳熟能詳的台灣民謠「一隻鳥仔」等樂曲,有別於傳統國樂型態,采風以深厚的演奏為根基,加上律動十足的肢體演出,試著將啦啦隊的表演方式融入音樂中,成為具現代與流行感的國樂演出是樂團的主要目的。

演奏曲目:

1. 康定情歌(詹勳偉 編曲) 二胡 笛子 中阮 揚琴 琵琶 古箏

2. 賽馬(戴維雄 編曲) 二胡

3. 孤城(詹勳偉 作曲) 二胡 中阮 大阮 揚琴

4. 衝動(戴維雄 編曲) 嗩吶 (當天無嗩吶演奏)

5. 一隻鳥仔哮啾啾(詹勳偉編曲)二胡 笛子 中阮 大阮 揚琴 琵琶 古箏

6. 高山流水(蔡宏勳 編曲) 古箏 笛子

7. 青春舞曲(戴維雄 編曲) 二胡 笛子 琵琶

8. 冬天的雨(詹勳偉 編曲) 二胡 笛子 中阮 大阮 揚琴 琵琶 古箏

9. 心機(戴維雄 編曲) 二胡 笛子 琵琶

10.懷春(詹勳偉 編曲) 二胡 笛子 中阮 揚琴 琵琶 古箏

11.卜卦調(詹勳偉 編曲)

安可曲 追逐

心得

因為樂團演奏還是需要放混音的音樂,有的時候會感覺音樂跟背景音樂不搭,製作人給人的感覺一副他很重要全部的演出都是因為他才能夠順利的感覺,演奏者的動作雖然是想要讓演出變得活潑,但是有些動作真的是讓人覺得不如不要的好,因為許多動作很突兀,以及僵硬(有時彈古箏的人會雙手展開轉轉轉不清楚的人還以為你怎了)事實上讓人感覺滿好笑的(我想說的是要嗎你就拿彩帶來舞阿,用個手勢是怎樣,想要倒...)

演出者的表現是值得肯定的,事實上聽了他們的演出後讓我更想去學習國樂,來增加自己的氣質(承認自己沒氣質了吧!!!!),也在今天的演出中了解什麼是阮,這是一種類似吉他的樂器,音色跟吉他也很相似,也有大阮中阮的分別,大阮就像貝斯一樣負責伴奏,其中的二胡(這讓我想到星爺不知道哪不戲中用二胡拉出小提琴都有的音階…)其音域之廣,也讓人驚訝,不但能夠很中國的拉出古樂,也能很西式的拉出歐美的流行樂,二胡本身的音域給人感覺就是比較憂傷的感覺,(形象化就像黛玉坐在竹林前殤花).....

sábado, 7 de junio de 2008

《法網邊緣》(A Civil Action)

本片為法庭片,是以環保訴訟為主,其中最大的焦點之一在於,一般的訴訟片都只著墨在案件本身,或者是當事人因案件而受到的衝擊,而這部片最主要是講律師本身的心裡想法變化。

他專門打人身傷害的官司,為原告爭取賠償金,也為自己賺得豐厚訴訟費;可是許的事業,遇到一件嚴酷的挑戰,大部分的律師不願承受如此棘手的案子,畢竟這樣的案子找不到被告,無利可圖。案件是位於波士頓北方的伍本鎮,15年內 8名孩童死於血癌,居民認為與水源被污染有關,他在回程的路上卻改變了他的想法,沿著河畔的兩家工廠或許就是這一切的根源,造成污染的是美國兩大企業集團,葛瑞斯和畢翠斯工廠,他的目的只是那豐厚的訴訟費用,家屬卻只想要得到道歉,他砸下大筆調查水質的經費,花了無數精力研究此案,然而他的對手是兩家企業的律師,這場抗戰打下來耗費了揚無數的金錢還有時間,卻不如預期的得到和解金。

一般而言,他為人打傷害的官司最主要是為了庭外和解,如同開始的第一幕,雙方律師在紙上寫賠償價格,開庭只是為了達到目的,因此本片很少出現法庭辯護的場景,整個訴訟過程就在法庭外和解;民事訴訟是為取得賠償金,獲得可觀的律師費用,而民事律師費用的計算,是從獲得的賠償金由律師抽成,而在這場官司中,他無能力負擔費用尋找證據來證明是這兩間公司造成河流汙染,對方律師用各種原本在人生活中就有可能得到癌症的因素來否定一切,例如使用髮膠,吃培根…等,這也反應出舉證的困難。

像這類的案件,律師為了勝訴,不是花時間研究法律,從影片中也看得出法官對法條也不是每條都清楚,而是花大量的時間金錢蒐集證據,以及為陪審團作案情解說,但是影片中另一為律師,更為了解陪審團的心裡想法,整場訴訟的成敗關鍵在於法官接受了被告的要求,給予陪審團其所擬訂的指示。裡面的指示對於陪審團無疑是科學課程學習,基於陪審團對於分析的不瞭解,他們往往會認為沒有直接關係,他們不想要知道原因,以及冗長的解說,他們需要的是證據,或許再加上一些悲情人物,因此大公司的律師就說過了不能讓這些被害人上法庭,讓陪審團看到悲情人物,因此同情。


為此許失去了名利,失去朋友,失去了一切。在一無所有的情況下,他才看清楚法律的價值及人性的真義,不屈不撓繼續上訴。最後他以政府的力量,終於贏得勝訴,為成受害者家屬期望,給予美國的兩大企業集團葛瑞斯和畢翠斯嚴厲的懲罰,兩大集團以賠償6940萬元作為清理伍本鎮水源的經費,成為新英格蘭州史上金額最大的環保案件。不過本片主角心境的改變也是令人疑惑,原本就是為利是圖的律師,能漸漸變成為民爭取正義,甚至到破產也不肯走回原道路上,或許原本想成為律師的原因就是為了要幫助人吧,因此他在最後又找回了原本他的初衷。

viernes, 9 de mayo de 2008

東晉書法藝術的創新:以瑯琊王氏為例

一、研究動機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多元文化,以及豐富的外族影響下,不論是在政治、社會、生活上都有很大的改變,而藝術也在其中,因為玄學的流行下,此時作品講求個人的特質,也就是需要有獨創性,才能成為傑出的作品,在魏晉南北朝時,佛教成為藝術的一個重要的因子,不論是石窟內的雕塑,或者是壁畫,都會與佛教有相關,佛教也因這些信徒的圖畫以及雕刻傳給後世的許多人。
東晉王羲之的書法成就最大,凝鍊奇絕、變化天成是他的書法特點,他精通每一種書體,而以行、草、楷三體為最。從王羲之起,書法才開創了一種講究字裡行間的整體韻致。如今我們所寫書法,常常會臨摹他人的書法,而王羲之的筆法也是我們常學習的。
除王羲之外,王羲之的兒子王獻之也是在書法上影響性很大,他的書法風格雖承王羲之,但是他也有自己的風格,一般來說,王羲之的字較為內斂平和,而王獻之比較外放灑脫。書法是兩晉時期文人士大夫專門的才藝,就如同文學跟清談一樣,但是後來書法漸漸成為獨立的藝術,文字筆畫的橫豎以及字型的結構,到整篇文章使用白布,其中不只僅僅只是寫字而已,還可以發揮出更大的藝術形式,曾經有人說「唐詩、晉字、漢文章」三者並列,可以證明書法在此一時代的獨特性。

二、研究成果介紹:
王羲之的書法
書法是古代社會讀書人必須學習的技藝,書法名家各有專擅,人們的書法師承,具有家學和門派的特徵,王羲之的書法師承,以"少學衛夫人"之說最為著名,衛夫人的書法以"善楷書,妙参、索"為主,衛夫人為王羲之的啟蒙之師,而後羲之改師承叔父王廣。
王羲之約莫在四十歲時名滿天下,流傳至今的書法著作約兩百七十餘帖,王能運用多種書體作書,以草書最多,約佔百分之七十的作品,草書作品中以今草形式為羲之所創書法,今草的基本法是從章草沿用來,結構大同小異,只要剔除隷波,化筆勢的衡張為縱引,連綿的筆劃引向下字,就是今草,羲之的行書,筆勢並不連貫,運筆較為遲緩,具有濃郁的隸義,以唐人編撰《晉書》記載,羲之擅長的書體是楷書,羲之的楷書都是小楷,南朝人稱為正書、細書、細楷,羲之的楷書端莊精緻,將楷書的筆法、筆義、結構以新的境界表現出。[i]
王獻之的書法
王獻之是王羲之的第七個兒子,七歲時便與父親學習書法,獻之擁有極高的書法天份,幼時便能模仿父親筆跡代人書寫,王獻之本身喜歡為人書寫,但是如果是被逼的他,他也是堅決不寫。
獻之的有名作品有《落神賦》、《二十九日帖》、《鴨頭九帖》、《舍內帖》、《授衣帖》、《十二月帖》、《諸舍帖》、《先夜帖》等,獻之如他父親能用各種書體做字,獻之少年時代便能作飛白大字,飛白書市八分書的別體,字體為今文字。
王獻之曾歸納,變通之法是窮偽略之理,草縱之制;偽略指不拘六書規範,因此就字法而言,行書、草書都為偽略,草縱指流暢、放而生奇的草書筆勢,能快速書寫是草縱的要領,草縱的筆勢是王獻之破體制改寫的,也因此種寫法讓他書寫方式有別於父親,別具一格。[ii]
工藝美術與科學之創新
東晉的王羲之書法成就最大,在他之前的書法尚重字形結體及筆勢變化,至王羲之起,才開創了一種講究字裡行間的整體韻致,留下作品以《蘭亭序》最具有代表性,這篇筆法平和含蓄,章法布白渾然依體,而最主要王羲之能被尊為書家正宗的原因,是能脫古創新。
王羲之的兒子王獻之影響性也很大,他的書風承襲其父,但有自己的面目,一般而言,羲之的字較為內斂平和,獻之則較外放灑脫,其中所用金體,直接影響了南朝書風。[iii]
參考書目
[i]劉濤,《中國書法史-魏晉南北朝卷》,(中國:江蘇教育出版社,2002年12月),頁178-212。
[ii]劉濤,《中國書法史-魏晉南北朝卷》,(中國:江蘇教育出版社,2002年12月),頁179-238。
[iii]蘇啟明,《魏晉南北朝文化與藝術》,(台北:國立歷史博物館,2006年6月),頁164-189。

miércoles, 30 de abril de 2008

《法網邊緣》(A Civil Action)電影心得

本片為法庭片,是以環保訴訟為主,其中最大的焦點之一在於,一般的訴訟片都只著墨在案件本身,或者是當事人因案件而受到的衝擊,而這部片最主要是講律師本身的心裡想法變化。

他專門打人身傷害的官司,為原告爭取賠償金,也為自己賺得豐厚訴訟費;可是許的事業,遇到一件嚴酷的挑戰,大部分的律師不願承受如此棘手的案子,畢竟這樣的案子找不到被告,無利可圖。案件是位於波士頓北方的伍本鎮,15年內 8名孩童死於血癌,居民認為與水源被污染有關,他在回程的路上卻改變了他的想法,沿著河畔的兩家工廠或許就是這一切的根源,造成污染的是美國兩大企業集團,葛瑞斯和畢翠斯工廠,他的目的只是那豐厚的訴訟費用,家屬卻只想要得到道歉,他砸下大筆調查水質的經費,花了無數精力研究此案,然而他的對手是兩家企業的律師,這場抗戰打下來耗費了揚無數的金錢還有時間,卻不如預期的得到和解金。

一般而言,他為人打傷害的官司最主要是為了庭外和解,如同開始的第一幕,雙方律師在紙上寫賠償價格,開庭只是為了達到目的,因此本片很少出現法庭辯護的場景,整個訴訟過程就在法庭外和解;民事訴訟是為取得賠償金,獲得可觀的律師費用,而民事律師費用的計算,是從獲得的賠償金由律師抽成,而在這場官司中,他無能力負擔費用尋找證據來證明是這兩間公司造成河流汙染,對方律師用各種原本在人生活中就有可能得到癌症的因素來否定一切,例如使用髮膠,吃培根…等,這也反應出舉證的困難。

像這類的案件,律師為了勝訴,不是花時間研究法律,從影片中也看得出法官對法條也不是每條都清楚,而是花大量的時間金錢蒐集證據,以及為陪審團作案情解說,但是影片中另一為律師,更為了解陪審團的心裡想法,整場訴訟的成敗關鍵在於法官接受了被告的要求,給予陪審團其所擬訂的指示。裡面的指示對於陪審團無疑是科學課程學習,基於陪審團對於分析的不瞭解,他們往往會認為沒有直接關係,他們不想要知道原因,以及冗長的解說,他們需要的是證據,或許再加上一些悲情人物,因此大公司的律師就說過了不能讓這些被害人上法庭,讓陪審團看到悲情人物,因此同情。


為此許失去了名利,失去朋友,失去了一切。在一無所有的情況下,他才看清楚法律的價值及人性的真義,不屈不撓繼續上訴。最後他以政府的力量,終於贏得勝訴,為成受害者家屬期望,給予美國的兩大企業集團葛瑞斯和畢翠斯嚴厲的懲罰,兩大集團以賠償6940萬元作為清理伍本鎮水源的經費,成為新英格蘭州史上金額最大的環保案件。
不過本片主角心境的改變也是令人疑惑,原本就是為利是圖的律師,能漸漸變成為民爭取正義,甚至到破產也不肯走回原道路上,或許原本想成為律師的原因就是為了要幫助人吧,因此他在最後又找回了原本他的初衷。

jueves, 3 de abril de 2008

唐後期兩稅三分制下的地方財政與救災

唐後期兩稅三分制下的地方財政與救災
-毛陽光-
摘要
自然災害的發生是一種自然現象,同時還是社會現象,財政與救災關係密切,實施救災需要財政支持,本文將比較唐後期及唐代前期的救災格局差異。

一、唐後期地方財政中的救災支出
唐前期,地方遇到災害,由地方政府奏報中央,經過查證屬實後,再由朝廷下發詔令罷免賦稅以及開義倉賑濟,地方政府在救災中只是接受朝廷的詔令組織地方救災,屬於被動的趨勢,中央政府也注意到此缺陷,增加了派遣使臣指揮與協調,安史之亂後實行的兩稅法使全國的財政2/3到4/5歸地方財政支配,因此參與地方救災的項目增加,如常平義倉糧支出;羨餘之錢,在地方財政中,各種支出所餘之錢;私用錢與俸錢,私用錢為地方官吏個人私用,而地方官將俸錢用在地方救災在唐初便不顯見,如淄州刺史李正卿;軍資糧儲,由於地方財政的靈活使用產生出多餘的資金可運用於救災之中,唐後期的地方救災財政來源更為多樣化。

二、地方財政在救災的作用
地方在救災中的主動性增強了,更便於興修地方工程來抵禦災害,唐後期修建了很多的水利工程,也建立了許多常平義倉,穩定地方財政支持。
唐前期,賦稅的緩納與罷免主要是由地方政府上奏災情,帶台省核實後,根據受災情況延緩或減免災區賦稅,損失由中央承擔,唐後中央與地方各有分額互不相干,在緩繳與罷免方面主動性更強,代表地方羨財代替上供納稅非常普遍,對於災民來說,是另一種形式的賦稅罷免。

三、唐後期地方救災活動中存在的問題
唐前期,中央政府時常調運其他地方的糧儲以彌補災區糧食不足,唐後期,中央很難作統一的調度,富庶地方才能良好使用財力調度,再經濟窮困地區則須靠中央補貼,財政窘迫,但中央財力有限,又無力調度其他地區的物資,另一方面地方財政的獨立也使區域間在救災中缺乏協調互助。唐後期,中央對地方控制與監察的力量日趨式微,一般而言地方長官都會賑救災民,然有貪官者,救災的效果就可想而知,尤其到唐末,地方在救災方面態度越來越消極,一些地方官還將災害作為與朝廷要求財物的手段。

jueves, 27 de marzo de 2008

《台灣史學50年(1950-2000)傳承、方法、趨向》

本書介紹
書名:台灣史學50年(1950-2000)傳承、方法、趨向
作者:王晴佳。
祖籍蘇州,生於上海。1980年代獲上海華東師範大學歷史學士、碩士,師於大陸研究西方古代史學史的權威郭聖銘教授,專攻西方希臘羅馬史學史,1987年赴美深造,於Syracuse University攻讀博士學位,繼續專研西方史學理論,1992年取得博士學位。現為美國羅文大學歷史系教授兼系主任,主要研究範圍為比較史學史、比較文化史及史學理論。
出版社:麥田出版 城邦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時間:2002年8月
發行:英屬蓋曼群島商家庭傳媒股份有些公司城邦分公司
發行地:台北,香港,馬新
相關著作:《西方的歷史觀念:從古希臘到現代》(台北:允晨,1998)、《後現代與歷史學:中西比較》(與古偉瀛合著,台北:巨流,2000)、 ”Inventing China through History: the May Fourth Approach to Historiography” (Albany: SUNY Press, 2001)、 ”Turning Points in Historiography: A Cross-Cultural Perspective” (Rochester: University of Rochester Press, 2002)。
相關推薦:
許倬雲序言,此書分為三個階段,指出由史料學為主流,轉變為以社會科學處理歷史,兒在最近則以本土歷史為顯學,本書作者由閱讀史學研究及訪問有關學者,取得此結論,他的觀察,能夠掌握台灣學術發展的大方向。

本書內容

本書可分為三部份,也將台灣史學發展分為三部份,大約略述於下:
第一部份,科學傳統的建立
第一代的背景是在大陸,開始展開長期的演變,中國的傳統史學受限於兩個使命,一是以褒貶人物,強化儒家行為倫理,另一是研究典章制度,而這一時期的中國人正處於大量吸收外來文化,而把自身文化貶低的時期,要是中國人仍然相信自身文化思想的優越,外來的文化就只能成為補充、點綴的角色。[1]
第一代的人物主要有,康有為,他認為政治、社會改革的必要性,但仍然需要借助舊有的形式,如對進化論的闡說;嚴復等人的譯介、提倡,進化論在19世紀晚期被不少中國人接受;梁啟超創辦的《新史學》影響深遠,他以「新」史家自命,從《新史學》本質上看來是科學史學,他提出史學的本質的定義,其一歷史者,敘述進化之現象也,其二,敘述人群進化之現象也,其三敘述人群進化之現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者也,他認為人類歷史的進化背後都有一種通則或規律,他所信奉的是一種進化史觀。[2]
到了二十世紀的初期胡適先生提出,用現代哲學去重新解釋中國古代哲學,又用中國固有的哲學去解釋現代哲學,這樣,也只有這樣,才能使中國的哲學家和哲學研究再運用思考與研究的新方法與工具時才能感到心安理得。[3]從梁啟超到胡適中國的科學史學轉變至史料學派,後起人也有傅斯年,顧頡剛等,他們透過對文獻史料的考證,讓人門在科學、實證的基礎上重新認識中國的歷史。
在國民黨政府轉入台灣,史料學派儼然成為台灣史學的正統,後其影響的人有錢穆等人。
第二部份,科學史學的轉折,1960年代中期至1987年
1960後錢穆史學在台灣史學界的影響甚大,另外這時期的史學工作者,致力於將歐美社會科學的研究方法,引入台灣的歷史研究,台灣學術界那時受到西方學術很大的影響,這些人被王老師所稱做為第二代,
代表以許倬雲和陶晉生為主,其中許倬雲回台灣後,擔任台大歷史系主任多年,與胡佛、李亦園、楊國樞等人創辦《思與言》雜誌,他們認為史學不僅要敘述,而且要解釋[4];而陶晉生與他父親陶希聖所創辦的《食貨月刊》,他認為社會科學家就其所研究的部門作歷史的探討,是常有的或必要的工作。歷史學家或有意或無意,藉助於社會科學以期解釋歷史上的事件和問題,也是常有或必要的事,[5]而《食貨月刊》的創辦也代表著台灣史學研究的題目,漸由國家政治軍事及典章制度,轉變為社會經濟等話題,此時的史學工作者也有許多致力於提昇民間社會的主體性,重視考察社會各層面之間的聯繫以求獲得一種比較整體的認識。[6]
第三部份,走向民族認同1987年至2000年
第三部分談到,當國民政府遷台後,當發現回去大陸無望,漸漸的在台灣發展,而歷史的研究,也漸漸的從中國史轉變到台灣史,在研究台灣史,發現,台灣的研究都不是台灣人所做的,譬如,早期的伊能嘉矩,日本人對台灣的原住民的研究,以及後山的研究也不勝枚舉,而台灣早期在國民政府遷台後,最大的敗筆便是戒嚴,許多史學家必須以史料作掩護,直到戒嚴後台灣史研究才獲得自由,連二二八事件也得以討論。
而最後討論到台灣的認同,對於目前我們是台灣人或者是漢人,這問題一值無法有答案,以及台灣的本土教學,對於客家人,閩南人,等等的,原住民文化,這些都值得再談,作者做了結論,認為台灣史學界二十一世紀的走向會是台灣內外政治的研究。
[1] 《台灣史學50年(1950-2000)傳承、方法、趨向》,(2002,8)頁5
[2]《台灣史學50年(1950-2000)傳承、方法、趨向》,(2002,8),頁7
[3] 同上,頁13
[4] <史學可走之路>,《思與言》,(1964,11) 頁2
[5] 《台灣史學50年(1950-2000)傳承、方法、趨向》,(2002,8)頁60
[6] 同上,頁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