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片為法庭片,是以環保訴訟為主,其中最大的焦點之一在於,一般的訴訟片都只著墨在案件本身,或者是當事人因案件而受到的衝擊,而這部片最主要是講律師本身的心裡想法變化。
他專門打人身傷害的官司,為原告爭取賠償金,也為自己賺得豐厚訴訟費;可是許的事業,遇到一件嚴酷的挑戰,大部分的律師不願承受如此棘手的案子,畢竟這樣的案子找不到被告,無利可圖。案件是位於波士頓北方的伍本鎮,15年內 8名孩童死於血癌,居民認為與水源被污染有關,他在回程的路上卻改變了他的想法,沿著河畔的兩家工廠或許就是這一切的根源,造成污染的是美國兩大企業集團,葛瑞斯和畢翠斯工廠,他的目的只是那豐厚的訴訟費用,家屬卻只想要得到道歉,他砸下大筆調查水質的經費,花了無數精力研究此案,然而他的對手是兩家企業的律師,這場抗戰打下來耗費了揚無數的金錢還有時間,卻不如預期的得到和解金。
一般而言,他為人打傷害的官司最主要是為了庭外和解,如同開始的第一幕,雙方律師在紙上寫賠償價格,開庭只是為了達到目的,因此本片很少出現法庭辯護的場景,整個訴訟過程就在法庭外和解;民事訴訟是為取得賠償金,獲得可觀的律師費用,而民事律師費用的計算,是從獲得的賠償金由律師抽成,而在這場官司中,他無能力負擔費用尋找證據來證明是這兩間公司造成河流汙染,對方律師用各種原本在人生活中就有可能得到癌症的因素來否定一切,例如使用髮膠,吃培根…等,這也反應出舉證的困難。
像這類的案件,律師為了勝訴,不是花時間研究法律,從影片中也看得出法官對法條也不是每條都清楚,而是花大量的時間金錢蒐集證據,以及為陪審團作案情解說,但是影片中另一為律師,更為了解陪審團的心裡想法,整場訴訟的成敗關鍵在於法官接受了被告的要求,給予陪審團其所擬訂的指示。裡面的指示對於陪審團無疑是科學課程學習,基於陪審團對於分析的不瞭解,他們往往會認為沒有直接關係,他們不想要知道原因,以及冗長的解說,他們需要的是證據,或許再加上一些悲情人物,因此大公司的律師就說過了不能讓這些被害人上法庭,讓陪審團看到悲情人物,因此同情。
為此許失去了名利,失去朋友,失去了一切。在一無所有的情況下,他才看清楚法律的價值及人性的真義,不屈不撓繼續上訴。最後他以政府的力量,終於贏得勝訴,為成受害者家屬期望,給予美國的兩大企業集團葛瑞斯和畢翠斯嚴厲的懲罰,兩大集團以賠償6940萬元作為清理伍本鎮水源的經費,成為新英格蘭州史上金額最大的環保案件。
不過本片主角心境的改變也是令人疑惑,原本就是為利是圖的律師,能漸漸變成為民爭取正義,甚至到破產也不肯走回原道路上,或許原本想成為律師的原因就是為了要幫助人吧,因此他在最後又找回了原本他的初衷。
miércoles, 30 de abril de 2008
Suscribirse a:
Enviar comentarios (Atom)
No hay comentarios:
Publicar un comentario